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2012年招聘编外书记员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登陆www.qinghe.gov.cnhttp://www.sdsgwy.com/下载),于2012年9月3至6日(上午9:00—下午5:30)到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淮安市健康西路180号)政治处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于9月7日(下午3:00—5:30)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专业技能测试
1、考核电脑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合成成绩,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区人社局:0517-83643779
区法院报考咨询电话:0517-8087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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