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招聘教师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8月9日至8月10日(8:30-12:00,14:30-18:00)。报名地点:海安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海安县城宁海南路24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海安县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 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海安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2.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学段学科要求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因前两年报名人数不足而未能开考的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2∶1),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14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教育网进行公示。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人员,于于2012年8月15日(8:30-12:00,14:30-18:00)至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学段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点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1.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段学科招聘名额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县教育网公布。
2.形式和内容
采取说课的形式。说课学科与笔试学科一致,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者还包括弹琴、唱歌、跳舞、绘画等专业素质内容。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点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咨询电话:0513-88916384(海安县教育局人事科)
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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