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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阜宁县教育局2012年招聘教师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招聘名额及岗位

1.招聘名额:116名。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具有教师资格、盐城市及所属各县(市、区)户籍2012届、2011届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本科、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具有教师资格、阜宁籍2012届、2011届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招聘办法及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7月23日-27日到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阜宁县南城区上海路168号二楼204、205室,咨询电话:89716204、89716205,联系人:韩老师、倪老师)。报名者须根据所学专业选报对应的学科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

2.资格审核。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所有专业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接受报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①笔试。取得报名资格的报考者于7月31日18时前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②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6日上午7:00到阜宁实小府前街校区报到。面试主要采取说课、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考核应聘者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类,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进行政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及公安派出所出具治安状况等政审材料。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计划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填报志愿。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于8月13日上午8:00前到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填写《岗位志愿表

7.确定拟聘对象。依照岗位志愿,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8.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9.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按县人社部门规定的期限提供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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