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符合《扬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8日至1993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职位表
生源和户籍
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具有《职位表
4、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5、我市(含所辖县、市、区)聘期内省、市、县(市、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6、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满2年的;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应有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
符合本简章及其《职位表
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回避要求。
招聘单位、招聘职位及其具体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zld.gov.cn)
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附:扬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日-10月20日(每天9:00-16:00,中午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至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填写《扬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免缴考试费。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职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职位表
(2)报名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供的规定证件及相关材料。
(4)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扬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
(5)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职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报考人数不足职位招聘计划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其他学历要求的职位开考比例为3:1,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后,原报该职位的考生可对照条件于10月21日9:00—12:00至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改报其他职位。
(6)考生于11月9日—11日(每天9:00—12:00,14:30—17:30)至各招聘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其要求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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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市人社部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该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各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如面试的人选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面试的人选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则不递补。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14-80978061)。
扬州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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