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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招聘速录员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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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速录员

其中:侦监部门1人、公诉部门5人、民行部门1人、控申部门2人,案管部门1人,共10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

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男女不限,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户口优先;

(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优先,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打字速度≥80字/分钟、品貌端庄、身体健康;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

2.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因故意犯罪受被判处死刑、无

期徒刑、十年以上徒刑或正在服役的;

3.本人曾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的;

4.有关规定不得录用为政法机关速录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请先将个人简历发至jsrcsn@126.com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8日,

(二)1月22日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核,应聘者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两张。现场填写《招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三)审核通过者,将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薪酬待遇

月收入1500/月,交纳五险一金,出差补助(本省25元/天,外省60元/天)。工资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录取人员名单(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无异议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人才派遣,与江苏省人才中心签订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成黎花 马悦

电话: 025-8323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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