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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邗江区201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扬州市邗江区2010年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特制定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扬州市邗江区2010年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A)、(B)、(C)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日至1992年8月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职位表

(六)符合本简章及其《职位表

(七)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回避要求;

二、招聘单位、招聘职位及其具体条件(见《职位表

可通过邗江人才网(www.hjrc.cn)查询《扬州市邗江区2010年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A)、(B)、(C)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凡进必考、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3日-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邗江人才市场(扬州市百祥路89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至邗江人才市场报名,填写《扬州市邗江区2010年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免缴笔试费用。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职位表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最迟在考核前提供(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供的规定证件及相关材料。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扬州市邗江区2010年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的职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其他学历要求的职位开考比例3:1,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后,原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对照条件于8月10日至邗江人才市场改报其他职位。

(6)考生于8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及缴费发票到邗江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其要求详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负责。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

(二)笔试

报考《职位表(A)

报考少体校篮球教练职位的笔试内容:《教育学

报考《职位表(B)

报考《职位表(C)

考生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0年8月21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职位表(A)、(B)

报考《职位表(C)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在相应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考试合格者,将对拟聘用人员在邗江人才网(www.hjrc.cn)上公示一周。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人事关系由扬州市邗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凡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职人员及研究生试用期六个月。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将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邗江人才网(www.hjrc.cn)上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4-8786216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7862970。

六、本简章由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4-87862930)。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扬州市邗江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3日-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邗江人才市场(扬州市百祥路89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至邗江人才市场报名,填写《扬州市邗江区2010年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免缴笔试费用。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职位表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最迟在考核前提供(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供的规定证件及相关材料。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扬州市邗江区2010年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的职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其他学历要求的职位开考比例3:1,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后,原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对照条件于8月10日至邗江人才市场改报其他职位。

(6)考生于8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及缴费发票到邗江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其要求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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