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年南京市公安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办法(试行)
五、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由南京市人事局、公安局按照本方案规定程序实施。 1、报名、面试考核。在相关院校和相关专业范围内公开发布招录信息,通过个人自愿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组织面试考核和专业测试。根据面试考核和专业测试成绩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能测试。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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