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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2002年12月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登记程序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验证 → 交费 → 摄像 → 领表 → 交表

一、验证 (考生在验证前先填写一份《毕业生自然情况及申请毕业专业表》。)

1、凭《毕业生自然情况及申请毕业专业表》,带备《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书》(必须是同一个准考证号的课程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查核本专业规定的课程是否已全部通过?如电脑名册中无合格成绩的课程,须上报课程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并盖上“验核”章,以便于电脑补录成绩。

2、办理本科毕业登记的,还应出示专科毕业证书或学历鉴定证明等材料:(1)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只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2)持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请尽早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认定并出具“毕业证书鉴定证明”),毕业登记时须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学历鉴定证明的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

3、若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不同,则须交专科阶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

(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该公章)

4、所有复印件应使用B5复印纸(26×18cm)。

二、交费 凭盖有“验核”章的《毕业生自然情况及申请毕业专业表》交费。

三、摄像 凭交费《收据》、《准考证》、《毕业生自然情况及申请毕业专业表》和需要补录成绩的《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摄像。

四、领表 摄像后凭交费《收据》领取:

1、 《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务必核对已打印的内容有否错漏,注意保持表格平整)。

2、 《考生档案袋》一个。

五、交表须知

1、考生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后,按表中的要求填写,有关栏目应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才能交表。

2、 交表日期: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交表地点:广州图书馆展览厅(从德政北路侧门出入)。

3、考生凭交费《收据》上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的复印件。若办理本科毕业登记的,还须上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或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部分考生还应上交专科阶段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

(3)自备2号普通信封一个(填写好本人通信地址、并贴足邮资,信封的左下角要填写准考证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学历层次,信封作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用)。

(4)《考生档案袋》(考生须准确填写袋面上的各栏目)。

请考生注意:(1)办理毕业登记只是对考生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最后由省考办审核批复。(2)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而造成延误办理毕业证的,由考生本人负责。(3)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登记4—5个月后发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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