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2012年招聘13名教师
招聘条件说明
1、招聘对象: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1986 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2012年8 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2、职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育局确定。详见附件2。
3、报考者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985工程”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②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③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省级优秀毕业生;
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4、报考人员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鄞州区教育局会议室(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行政楼A楼南楼,可乘坐公交902、633、627、623、526、359、107、108、109、103、101、177、166、666至鄞州区政府站或华茂外国语学校站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如已有毕业证书的要求带学历学位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书(如奖学金证书、省优毕业生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的,也可提供。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结束后,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教育部门通知考生本人。
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区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初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初试。初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学校具体实施,初试采取试教或说课的形式,百分制。
报考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初试,具体时间由招聘学校通知。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指标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人事编制网(www.nbyzrs.gov.cn)http://www.sdsgwy.com/人事招考通告栏和鄞州教育网(www.yzjy.gov.cn)公布。
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及规则要求另行通知。其中音乐、计算机职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有技能测试职位按初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及技能测试成绩的30%合成总成绩。
聘用工作设咨询电话:
87525740(鄞州区教育局)
87406572(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普通高中招聘需求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