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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安徽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94年6月30日以前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各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详见《2012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加盖原单位公章的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自主创业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计算时间的要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http://www.xcrs.gov.cn)、宣城先锋网(http://www.sdsgwy.com/http://www.xcxf.gov.cn)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统一为2012年8月27日—9月1日(上午8∶00-11∶50,下午3∶10--5∶5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设点(具体见《2012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县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12月底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标有考生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12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考试费按规定收取,每人90元。

4、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紧缺专业或急需人才的招聘岗位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至2︰1,否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9月4日(上午8∶00-11∶50,下午3∶10--5∶50)到报考单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4)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 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减免手续由考生所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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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统一为两科。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

①《综合知识

②《职业能力测试

③《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

2012年9月16日上午,8∶00─10∶00,《综合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设在宣城市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4)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 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合成分)增加2分。有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等于报名时一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

(5)对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设定55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要也可采取其他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人数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3天。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方式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其中,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要采取其他面试方式的,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

3、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63-3026400

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563-2719587。

安徽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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