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市直医院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一《招聘简章
5、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招聘简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3日—8月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分别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报名。
咨询电话:
滁州市卫生局 0550-3072797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550-3523344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0550-3118021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0550-3510810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2、报考人员须填写《2012年度滁州市市直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不受此限制)。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改报其他岗位。
4、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费用。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 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初审,市卫生局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7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
(一)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
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8日。具体安排为:http://www.sdsgwy.com/
上午:09:00—11:00 《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00 《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为《基础知识
为确保用人质量,设置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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