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几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报考统计情况,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学教育专业(专科)等九个专业的报考人数明显减少,继续开考将面临较大困难,为适应人才培养的新形势,结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急需对开考专业结构进行调整。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停考数学教育(专科)等九个专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数学教育专业(专科)、数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化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生物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物理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农业经济管理(专科)、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专科)、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律师专业(基础科段)(专科)九个专业从2012年1月起停止新考生报名,已取得考籍的考生仍未毕业者,过渡一年,于2013年1月停考。
二、 以上九个专业停考后,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报其他专业继续应考,其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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