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一)招聘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二)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是1983年7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大学生村干部、志愿服务西部和贫困县大学生年龄放宽到1978年7月1日后出生);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计划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属小学教师共计70人。。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3年8月9日至2013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8:00。2、报名地点: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市场(平原路新乡宾馆对面蓝海数码广场四楼)。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报考小学、幼儿教师人员还须持本人普通话合格证、教师资格证(代课教师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代课时间证明)。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卫滨区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还须提交有关证书。报名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时填写《卫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3年8月19日-8月20日,带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三)考试(笔试和面试)1、笔试①报考区直全供事业和办事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两科,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为70分,材料作文为30分。考试时间共计150分钟。②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践知识、时事政治)和材料作文两科。其中,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为70分,材料作文为30分。考试时间共计150分钟。③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具体考务工作由卫滨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确定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咨询电话:0373---2826199、2826105。相关要求(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事业单位2013年8月招聘70名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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