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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高中生免学杂费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6-09-07

今年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将免交学杂费,而根据教育部规划,2020年左右将实现全部普通高中生免除学杂费。

9月1日,财政部网站披露了《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下称《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根据《意见》,享受这一政策优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

另外,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也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根据2014年4月印发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而对于免学杂费标准,则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提出,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

《意见》强调,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另外,普通高中要安排专人,做好免学杂费对象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对于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财政部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是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精准扶贫帮困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部财政司副司长赵建军去年底在教育规划纲要实施5周年系列发布会上介绍,教育部门将与民政、扶贫等部门协调沟通,先测算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费需求,希望“十三五”前半段实现对这部分学生免除学杂费;之 后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将根据经费需求以及国家财力情况来确定实施路径,可能会是先中、西部后东部,或者是先农村后城市;到2020年左右,实现全部普通高 中生免除学杂费。

此外,根据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 生生活费。实施上述政策,由中央和地方统一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2016年、2017年将新增财政投入15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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