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招考聘25名任制书记员
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法律工作,热爱法律事业;
3、年龄在24周岁(1988年6月30日前出生)及以下、具有大专法律类、文秘类、计算机类专业的驻马店市户籍居民(含所辖县、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限专业(计算机专业除外),年龄放宽至26岁(1986年6月30日前出生);
4、具备一定法律基础知识和书写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快速、准确地进行文字输入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录用单位确认有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况的。
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考者经初审合格后,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考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8月10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庭。联系电话:2166755、2166759。
(二)笔试与计算机听打速录能力测试
1、笔试:包括常用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笔试为百分制。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考职位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书写速记和计算机听打速录能力测试的人选(计算机专业单独进行)。能力测试名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公共科目成绩的40%、书写速记和计算机听打速录能力测试成绩的40%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的程序、形式、标准由市中院制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