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对象要求:(一)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属于国家招生计划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在规定的接收范围之内。下列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广 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含特招)的毕业生。(二)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招收专业人数及要求:(一)、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限临床型):肛肠科专业2人;妇产科专业4人;急诊科专业3人;病理专业2人;麻醉专业3人;消化专业2人;血透专业3人;普通外科2人;影像专业4人;儿科专业3人。(二)、护理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6名(限女性)。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只接受现场面试、不接受网上投递简历。现场收取符合接收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简历及《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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