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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开展首次“宪法日”活动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中国教育在线讯:12月4日,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在汇文楼一楼设展板对我国首个“宪法日”进行宣传推广工作。

此次活动共分三个版块,介绍我国宪法、我国“宪法日”以及学生留言板。黑大法学院团委魏双老师表示,展板活动主要面对学生,单一的说教并不能引起同学们的兴趣和共鸣。学生留言板是这次活动的一个特点,用便利贴写下自己心中的宪法和宪法日让同学们真正的走进宪法日,去了解和感悟我国的宪法。

黑龙江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后在宣传和推进依法行政理念的过程中由法学院带头积极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借由“宪法日”向全校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尤其是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活动中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并请来学院中的专业老师进行指导。为了让同学们更加了解我国宪法,法学院还在校园网发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国家宪法日倡议书,在学院内部邀请法学院的博士生导师杨振做依法治国专题报告。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依法治国”,设立“宪法日”旨在提升整个社会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宪法为广大民众熟悉、掌握,更加关注宪法,进而遵守和运用宪法。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主要力量,更要学会了解和使用宪法保护自己帮助他人和监督社会。这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将发挥积极的推进作用,这也是开展宪法日相关活动的目的。魏双老师介绍道。

据了解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文:方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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