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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2013年招聘33名教师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2013年招聘33名教师招聘专业岗位及名额共招聘教师33名。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2、 职业资格:①应聘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③应聘幼儿园岗位须具备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 中等专业学校幼师方向学历并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④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3、年龄要求:①本县户籍的毕业生30周岁以下,非本县户籍的毕业生28周岁以下(中职岗位见职位表)。②具备中级教师职称的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③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有在本县幼儿园代课3周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3周岁(含33周岁)以下。④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0日。招聘形式招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1、笔试:(1)笔试时间:6月17日下午3:00——5:00。(2)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法规,专业占80%,教育法规占20%。音乐、体育教师岗位:考本专业术科。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占80%和教育法律法规占20%(3)笔试地点:新丰县第一中学。2、面试:按职数1:3或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进入面试,时间另定。确定聘用人选经笔试和面试,总分到达最低分数线的,按招聘岗位类别依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政审和公示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报名事项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8日—6月14日;2、报名地点:新丰县教育局人事股;3、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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