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2013年招考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应聘情形的。
报名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好《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负责组织。考生凭身份证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并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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