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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07年公务员面试真题及答案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2007年7月23日上午广东公务员面试真题试题及名师解析

1.教育部颁发命令,中小学生抽出一个小时进行锻炼,问:你有什么看法?有什么深层意义?

面试真题分析:这是一道热点时事的评论题目。首先,从这道题目的答题思路来看,对这类热点时事的评论,老师建议广大考生还是要先对这个现象做一个总的判断或评述。即作为一个“答题者”,你对题干中的“教育部”“所颁发”的要求“中小学生抽出一个小时进行锻炼”的“命令”,是否“认同”(或认可)。就这个问题而言,老师的观点是,我们应该“认同”这个“命令”对“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而言是非常重要和有意义的。因为就“锻炼”而言,目前社会上流行着这样一个口号:“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然而,目前我国的“广大中小学生”在较大的升学压力面前,在这样一个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很多时候,貌似简单的“每天锻炼一小时”却很难获得保障。所以教育部才会提出“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命令”。这实际上是要求全国各个学校改变过去“升学第一”的“旧观念”,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新思想”。

虽然从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我们应该“认同”这个“命令”对“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而言是非常重要和有意义的。但是问题的另一方面,即这个政策的“执行”和其“执行的依据”却在一定程度上值得我们去深思。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我们要看题干中的“命令”,实际上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是一种直接的行政指引。但在这个点上恰恰反映了这里头的深层次问题。并非是“否决”掉教育部这个“命令”的“合理性”,问题的焦点不在教育部做出“中小学生抽出一个小时进行锻炼”这一命令的“行为”上,而在于“为什么”,为什么“锻炼身体有利于青少年健康”这样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却需要教育部如此“大费周折”的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才能让广大的“中小学校”“明白”甚至“接受”这样一个“简单的常识”呢?问题关键并不出在教育部的“命令”身上,从教育部的角度看,其出发点绝对是好的,实行的方式虽然是“命令”,尽管这个方式未必是最佳的,但目前似乎除了这个方式之外,并没有任何更好的方式去保障我们“广大中小学生”在“紧张学习之余”的身体健康。

而问题的关键是在于“广大的中小学校”对“体育锻炼”的重视程度“不足”,或者说“远远不足”,甚至极少数的“中小学校”可能压根就没有“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在“高考”或“中考”指挥棒的指引下,不少学校似乎已经忽视了“学校”的最原始的“教育意义”,却无限放大了“升学意义”,于是导致了教育部“无奈地”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行这个“常识性”的“教育政策”。这是我们现行教育体系下的一个“无奈之举”,甚至于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个“真理性”的“教育政策”,在教育部以明确的“行政命令”推行之后,执行过程甚至可能遇到少数的“抵制”(无论是“内心”上的“抵制”,还是“行动”上的“抵制”),而这种“抵制”“真理“的行为,似乎也有站得住脚的原因,那就是以下要提到的关于“广大中小学生每天抽出一个小时进行锻炼”这个对策在执行的“难点”:

(1)很多时候,可能大部分学校都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没有给小学生过多的学习压力,但家长的“自发” 的“挖潜”行为却常常给中小学生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使得“中小学生每天抽出一个小时进行锻炼”成为了一种政策规定下的“空谈”。对然家长的这种做法常常会给孩子造成很大的压力,但很多时候却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现在社会竞争非常激烈,当某些家长看到别的家长都送孩子去各种培训班学习,也生怕自己的孩子技不如人,以后很难立足社会。于是许多的“中小学生”除了每天要用一定的时间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剩余的时间常常是被用来完成父母买的各种复习资料。到了周末周日,还有许多的辅导班在等待他们,这就是来自家长的“阻力”。这种来自家长的“阻力”,其实从深层次的角度剖析,实际上是受到了一种社会氛围的影响,而这种社会氛围源于“竞争”,源于为目前的考试压力,也源于我国国人内心深处的“学而优”的传统意识。

(2)除了来自家长的“阻力”,还有来自客观条件的“阻力”。中小学生每周有体育课的时侯,当然满足“中小学生每天抽出一个小时进行锻炼”的要求是完全可以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在课后要进行一个小时的集体锻炼,但这样的要求在许多旧城区的学校实施起来常常难度比较大。这里主要问题在于学校“运动场地”不足的问题。因为很多学校根本就没有能容纳所有学生的“运动场地空间”,多以不可能让那么多的学生同时在合适的时间段进行锻炼。或许有人说,完全可以将学生们锻炼的时间进行拆分,每天分段锻炼,这样就能让在校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的锻炼时间。这个方法是好的,但执行上还是有很大问题,因为很多时候适宜锻炼的时间段是有限的,不可能全天24小时都是合适锻炼的时间。所以去除不合适的时间段,实际上即使把所有合适锻炼的时间段都安排上,很可能很多学校仍然无法满足要求。所以,出路还是在加大对学校“运动场地”不足的“投入”上。

而如果要对“教育部颁发命令,中小学生抽出一个小时进行锻炼”这个事件推敲其“深层次含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对素质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学生身体素质教育的重视在加强。

2. 目前许多学校和学生家长都普遍存在忽视学生身体素质教育情况,甚至许多学生本人也普遍存在“不爱运动”的倾向,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趋势。毕竟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的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人口的素质,而人口的素质其实并非独指“文化素质”,而“人口素质”的提升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3. 深层次的看,目前我国教育制度改革依然还停留在依靠行政命令来执行的层面上,依然是一种“被动的”状态,而没有上升到“自觉”的高度。

面试真题参考答案:对于“教育部颁发命令,要求中小学生每天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进行锻炼”。对此,我的看法是:

(1)我“认为”教育部颁发的这个“命令”对“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而言是非常重要和有意义的。因为就“锻炼”而言,目前社会上流行着这样一个口号:“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目前我国的“广大中小学生”在较大的升学压力面前,在这样一个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教育部提出的“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命令”有助于全国各个学校改变过去“升学第一”的“旧观念”,树立“健康第一”的“新思想”。(备注:在“认同”教育部的“命令”时,考生完全可以有其他方面的理由,关键是只要“认同”就可以,具体的表述可以采用不同的角度。)

(2)但我认为这个政策的“执行”和其“执行的依据”却在一定程度上值得我们去深思。一般来说,教育部不大适合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要求各中小学校统一执行一个政策,因为从形式上和程序上看,可能会影响到各中小学校的教育自主权。但从现实的角度看,其出发点绝对是好的,实行的方式虽然是“命令”,尽管这个方式未必是最佳的,但目前似乎除了这个方式之外,并没有任何更好的方式去保障我们“广大中小学生”在“紧张学习之余”的身体健康。权衡之下,“广大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要比“各中小学校的教育自主权”重要得多,于是教育部才“无奈地”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行这个“常识性”的“教育政策”。

(3)最后,我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在于“广大的中小学校”对“体育锻炼”的重视程度“不足”,或者说“远远不足”,甚至极少数的“中小学校”可能压根就没有“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在“高考”或“中考”指挥棒的指引下,不少学校似乎已经忽视了“学校”的最原始的“教育意义”,却无限放大了“升学意义”。

另外很多时候,即使大部分学校都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没有给小学生过多的学习压力,但家长的“自发” 的“挖潜”行为却常常给中小学生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使得“中小学生每天抽出一个小时进行锻炼”成为了一种政策规定下的“空谈”。这种来自家长的“阻力”,其实从深层次的角度剖析,实际上是受到了一种社会氛围的影响,而这种社会氛围源于“竞争”,源于为目前的考试压力,也源于我国国人内心深处的“学而优”的传统意识。所以我认为需要改变的,除了物质层面的东西,更多的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传统意识。

当然,除了来自家长的“阻力”,还有来自客观条件的“阻力”。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许多学校存在“运动场地”不足的情况,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在课后要进行一个小时的集体锻炼,但这样的要求在许多旧城区的学校实施起来常常难度比较大。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们除了改变意识,还要适当地加大对各中小学校“运动场地”不足的问题的“投入”了。

至于“教育部颁发命令,中小学生抽出一个小时进行锻炼”这个事件的“深层次含义”,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对素质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学生身体素质教育的重视在加强。

(2)目前许多学校和学生家长都普遍存在忽视学生身体素质教育情况,甚至许多学生本人也普遍存在“不爱运动”的倾向。毕竟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的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人口的素质,而人口的素质其实并非独指“文化素质”,而“人口素质”的提升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3)目前我国教育制度改革依然还停留在依靠行政命令来执行的层面上,未来还需要加强学校自身的完善机制,而不应该一律地依靠行政指导来完善自身的教学模式。2.旧城区有自发市场,你如何处理?

面试真题分析:对于这道题目的解答,请考生要把其看作是一道“时事评论题”与“对策分析题”相结合的题型来看,因为从题目的表面上来看,题干中问的是“你如何处理?”,但实际上要完整地答好这道题目,最关键的还是要先对“自发市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要结合题目中的“特定场景”——“旧城区”的特点来综合权衡考虑这个问题,最后才能找到“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和方法”。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点,广大考生要注意的是,务必要对“自发市场”做一个“定性”后,再开展自己的“对策”,只有这样,所提出来的“对策”才会有比较强的说服力。

首先对于“自发市场”的认识,这些自发市场的产生后,如果一直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在某种程度上当然会影响城市的形象,甚至影响城市的环境整治和周边市民的日常生活。但是,这些自发市场的产生根源在于,其是城市市民日常生活需求的产物,它方便了市民,特别是生活在社会低层的市民,其有存在的生命力,也有存在的必要性。而换一个角度来看,即使从城市管理角度来讲,象上述所说的自发产生的市场我们需要做的应该是“加以规范,安排合理的场所”而不是“一概性”地取缔。

另外从题目的“特定场景”——“旧城区”的特点来看,“旧城区”主要有:一是人口密集,日常生活的需求品存在“量大、种类多”的特点,这也是为什么“自发市场”小型的“商户”(严格来说很可能只是摆摊者)在某种程度上很受周边居民欢迎的原因,因为“商户”虽小,但数量多,所贩卖的品种就可以很多。二是人口密集的地区,对周边环境要求就会比较高,而自发市场带来“购买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噪音”、“交通堵塞”、“居住环境恶化”等诸多不利因素。这也是其为什么需要被整治的原因。

至于如何解决“自发市场”所带来的“不利之处”,实际对策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疏”,一方面是“堵”。双管齐下,应该会有不错的效果。但是在这里希望强调的一点是,我们切不可以“堵”作为解决问题的侧重点,因为从实际操作来看,多年地方执法部门对于“堵”已做了大量工作,有一定的效果,但总是“屡禁不止”,而且有部分人民群众意见比较大,以“堵”为重点实际上并不是“上策”,似乎有“吃力不讨好”的感觉,倒不如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应该更有成效。以下是关于解决对策的几个思路,仅供广大考生参考:

1.执法人员应进行了多次的深入调查摸底,同时对违法搭建、乱摆卖的市场业主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备注:此举可以使部分较为守法的业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自行对“自发市场”进行整改。

2.要改变处罚方式,明确处罚标准。执法人员必须改变过去的简单的处罚方式,对于大部分“自发市场”内诚实劳动者的违法经营行为可改用批评教育的方法。

(备注:此举可以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执法冲突”,容易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社会舆论上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为治理工作的开展减少阻力.)

3.对“自发市场”内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老年人及残疾人,应以教育宣传为主,原则上不做处罚;对确有生活困难的摊贩,帮助其转换岗位,合法谋生。

(备注:此举体现的是“严格执法”与“符合社会常理”相结合的执法模式,也有利于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社会舆论上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为治理工作的开展减少阻力.)

4.对于“自发市场”内的流动摊贩,要规范管理,要把其安置在允许摆摊设点的地区。强化后勤服务,如统一管理,供应水电,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等。可以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用于服务开支。但总体上不能给这些流动摊贩太高的经济压力,以满足其维生的需要。

(备注:此举可以减轻“自发市场”内的流动摊贩在转变经营场所后的“经营压力”,此举有利于有关的人员接受政府的政策和安排。)

5.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前提下,由政府来规划新的市场,该自发为“自觉”,进行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就近引导零散,做到即方便群众生活,由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美化环境,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6.加强宣传引导,上门动员房屋租赁户尽量把房屋出租给从事其它行业的住户,在自发市场周边张贴《关于取缔自发市场的通告

7.加强疏导管理,疏导自发市场内的经营户到室内市场经营,并对入室经营的业主在进场费用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8.加强联合整治,联合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相关执法部门,对那些继续在自发市场内经营的摊主进行坚决取缔。

9.加强长效管理,对易出现自发市场的地段,成立“联防队”、“街道行政执法中队”进行不间断巡查,实行死看硬守,防止回潮。

面试真题参考答案:

对于“旧城区有自发市场”这个现象,首先我的看法要对“自发市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能找到“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和方法”。首先对于“自发市场”的认识,认为这些自发市场的产生后,如果一直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在某种程度上当然会影响城市的形象,甚至影响城市的环境整治和周边市民的日常生活。但是,这些自发市场的产生根源在于,其是城市市民日常生活需求的产物,它方便了市民,特别是生活在社会低层的市民,其有存在的生命力,也有存在的必要性。

而且从“旧城区”的特点来看,“旧城区”人口密集,日常生活的需求品存在“量大、种类多”的特点,所以“自发市场”中的小型“商户”虽然大多规模比较“小”,但因其数量多,经营较为灵活,所贩卖的品种多而全,在某种程度上很受周边居民欢迎,故有其存在的经济原因。但另一方面,在人口密集的地区中,往往对周边环境要求就会比较高,而自发市场带来“购买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噪音”、“交通堵塞”、“居住环境恶化”等诸多不利因素。

所以我认为“自发市场”是需要被整治的。但从城市管理角度来讲,象上述所说的自发产生的市场我们需要做的应该主要是“加以规范,安排合理的场所”而不是“一概性”地取缔,应该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才会更有成效。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对策:

1.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对违法搭建、乱摆卖的市场业主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2.改变处罚方式,明确处罚标准。改变过去简单的处罚方式,可改用批评教育的方法。

3.对“自发市场”内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老年人及残疾人,应以教育宣传为主,原则上不做处罚;对确有生活困难的摊贩,帮助其转换岗位,合法谋生。

4.对于“自发市场”内的流动摊贩,要规范管理,要把其安置在允许摆摊设点的地区。强化后勤服务,如统一管理,供应水电,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等。可以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用于服务开支。但总体上不能给这些流动摊贩太高的经济压力,以满足其维生的需要。

5.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前提下,由政府来规划新的市场,该自发为“自觉”,进行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就近引导零散,做到即方便群众生活,由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美化环境,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6.加强宣传引导,上门动员房屋租赁户尽量把房屋出租给从事其它行业的住户,在自发市场周边张贴《关于取缔自发市场的通告

7.加强疏导管理,疏导自发市场内的经营户到室内市场经营,并对入室经营的业主在进场费用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8.加强联合整治,联合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相关执法部门,对那些继续在自发市场内经营的摊主进行坚决取缔。

9.加强长效管理,对易出现自发市场的地段,成立“联防队”、“街道行政执法中队”进行不间断巡查,实行死看硬守,防止回潮3.检查游泳池,有什么检查目标?有什么检查方法?如何才能做到不流于形式,有实效?

面试真题分析:在刚看到这道题目时,不得不佩服命题者将“生活常识”融入到公务员面试考题的能力。对于这道题目的解答,实际上首要的考察要素,不是考生的逻辑思考能力,而是首先考察了考生的日常生活中的常识问题,即答题者必须对“游泳池”经营在哪些方面与“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是相关的,一定要有所了解。

首先,最为相关的就是“游泳池”的“水质”问题。水质监测项目则包括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泳池浸脚池余氯等。其实除了“水质”问题以外,从实际的操作来看,围绕着保证“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这个点,检查的重点主要是要看以下一些细节性的操作问题:

(1)游泳池的公共场所部分有无进行量化分级管理。

(2)强制性淋浴、浸脚等各项卫生设施是否完善。

(3)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是否完备。

(4)有无做到毎天定时对游泳池水进行沉淀、吸附及消毒,及时补充新鲜水。

(5)有无配备游池水水质自检设备。

(6)对游泳者泳前检查的登记工作是否严格。

(7)余氯含量是否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备注:其实这个点和自来水检查是一样,都要看余氯含量,这些简单但相关性较强的常识,建议考生可以采用联系记忆的方式在笔试阶段复习常识题时顺带地作一定量的积累复习。)

(8)泳场对池水消毒登记是否齐全,对消毒剂有无按规定索证。

(9)游泳场浸脚池设计是否规范,及是否存在对进入泳池人员管理不严格的监管漏洞问题。

(10)游泳场所内有无配备必须的救生器材,另外有无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员和救生员是否持证上岗,深水区和浅水区有无进行实体隔离。

(11)目前我国的卫生监督部门对所有申领了卫生许可证的泳池都有一个亮证经营的要求,所以检查时一方面要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还要检查泳池经营方有无把“卫生许可证”和“当季疾控中心水质检测报告书”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悬挂在泳池入口处显眼的位置。

(12)对游泳者有无进行宣传教育,即有无在游泳场所张贴一些教育性的挂图或指引性的内容。一些常识性的游泳注意事项有无规范地悬挂在游泳池显眼的地方——比如健康人群夏日游泳也要注意个人卫生,防范传染性疾病。首先要到泳池去,如果水质混浊就不要下水了。另外,不要将贴身衣物直接放在公用衣柜;避免使用公用的拖鞋、浴巾、毛巾等;要戴泳镜防眼病、用专用耳塞防耳病;泳后再冲洗一遍身体,除去细菌。(备注:这个点实际上很重要,很多考生答题时都把重点都放在了“水质”或“设施”等硬件部分上,而忽视了“软件部分”。即明确“告知”游泳者关于游泳的“注意事项”,其实也是游泳池经营者的“义务之一”,而且这是很重要的一个义务,在某些时候比“硬件的完善”还要重要。)

至于具体有什么检查方法,建议考生在构思答案的时候,不妨以不同的角度来构思自己的答案,比如检查实际上是很强调一个时机的选择,因为我们检查为的是保障广大游泳者的“长期利益”,而不是“短期利益”,而检查又不可能每天24小时都蹲在检查地点,只能选定“部分时间”来检查,所以从时间的角度看,主要是“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尤其是“突击检查”,很多时候,在“突击检查”的过程中是很能发现问题的。当然还可以从检查的对象上去看,主要是“抽样调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而还有一个角度就是,建议考生在答题时,思路可以尽可能地延伸开去,要注意的是,“检查”实际上并非局限于“现场检查”这个范畴,而应该包括执法人员在自己办公场所接到群众举报的过程,而且群众的举报很多时候是“任何检查”的一个有力补充,对于这个点,我们一定要重视。所以我们还可以从检查的空间角度看,主要是“现场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

至于如何避免不流于形式,有实效。这个点考察意义还是很大。因为在行政执法中,影响执法效果最大的,不是执行的制度问题,而常常是执行的“效度”问题。这里主要有以下几个点:(1)检查的公正性问题。很多时候,有获得一个公正的评价结果,常常是需要第三方的介入。而游泳池抽查的样本建议要第一时间送至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中立的第三机构做出权威的检查。(注意:最好不要由检查部门自己来检验样品,此举可以避免相关的纠纷。)(2)游泳池抽查的最终结果一定要公开化,绝不能人为地“捂住”,“捂住”是不能解决问题。建议由市卫生局(或其他主管部门)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要接受媒体的跟踪采访,使得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社会的监督。(3)关键是不能让被检查者“有备无患”。抽查的时间一定要不确定,最好检查一小时才通知所有执法人员,以彻底保密。不能让被检查的“游泳池经营者”有“提前”或“刻意”准备好以应对检查的可能。(4)处罚要透明化,要让公众知晓,有利于消费者辨别“游泳池”的“优劣”。(备注:此举对于“潜在的违规者”也能起到一定的“阻吓作用”。(5)检查的密度要大,而且要有长期性的检查计划,要避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情形。

面试真题参考答案:

一、如果由我负责检查游泳池,我的检查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检查游泳池的水质,水质监测项目则包括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泳池浸脚池余氯等。尤其是看余氯含量是否低于国家卫生标准。

(2) 游泳池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主要是看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是否完备。有无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救援预案。

(3) 游泳池的设施是否完善。首先要看强制性淋浴、浸脚等各项卫生设施是否完善;其次是看游泳场浸脚池设计是否规范;再次要看有无配备游池水水质自检设备。最后还要看游泳场所内有无配备必须的救生器材。

(4) 游泳池的经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一是看有无做到毎天定时对游泳池水进行沉淀、吸附及消毒,及时补充新鲜水。二是看泳场对池水消毒登记是否齐全,对消毒剂有无按规定索证。三是看是否存在对进入泳池人员管理不严格的监管漏洞问题。四是深水区和浅水区有无进行实体隔离。五是有无“卫生许可证”等手续,并检查泳池经营方有无把“卫生许可证”和“当季疾控中心水质检测报告书”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悬挂在泳池入口处显眼的位置。

(5) 游泳池的经营者有无做好“游泳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否将“一些常识性的游泳注意事项”对游泳者进行宣传教育:比如健康人群夏日游泳也要注意个人卫生,防范传染性疾病。首先要到泳池去,如果水质混浊就不要下水了。另外,不要将贴身衣物直接放在公用衣柜;避免使用公用的拖鞋、浴巾、毛巾等;要戴泳镜防眼病、用专用耳塞防耳病;泳后再冲洗一遍身体,除去细菌。(备注:有关的注意事项,建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将自己熟悉的那部分常识内容说出来就可以了。)

二、至于检查方法:总的来说,从时间的角度看,主要是“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从检查的对象上看,主要是“抽样调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从检查的空间角度看,主要是“现场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

三、至于如何避免不流于形式,有实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点:

(1) 游泳池抽查的样本要第一时间送至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中立的第三机构做出权威的检查。

(2) 游泳池抽查的最终结果,将由市卫生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要接受媒体的跟踪采访,使得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社会的监督。

(3) 抽查的时间要不确定,不能让被检查的“游泳池经营者”有“提前”或“刻意”准备好以应对检查的可能。

(4) 处罚要透明化,要让公众知晓,有利于消费者辨别“游泳池”的“优劣”。

(5) 检查的密度要大,而且要有长期性的检查计划,要避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情形。

2007年7月23日下午广东公务员面试真题试题及名师解析1. 某县一辆载有50多名的中小学生的中巴掉到水沟,全部遇难,县长引咎辞职。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追问:你认为该事件反映了那些更深层次的问题?

面试真题分析:首先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建议考生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要理性和感性相结合。不要一开始就“毫无人情味”地开始谈“分析”或“解决对策”之类的东西,而是应该先对事件作一个“感性的表态”。即对“某县一辆载有50多名的中小学生的中巴掉到水沟,全部遇难”应该感到非常震惊和遗憾。因为作为一个准公务员其实最难能可贵的不是“如机器人”一般的严密逻辑思维,而是一种“对国家和对人民的真挚的感情”。我们要有这个“感情的基础”才谈得上公务员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否则无论考生的能力如何高超,其实都不见得能打动考官。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点,戴老师建议考生一定好好地体会这一点。有时候个人“胸怀的宽大”,比能力的高低更为重要。一个公务员的心里装的不应该仅仅是“对与错”“合理与不合理”这些完全客观的东西,有时候作为一个正常的本性,对老百姓的“同情心”,“恻隐之心”也是必不可少的。或许会有人觉得这是一种高姿态,当然如果是故意装出来那当然大可不必,不过还是认为其实绝大部分的考生都是来源于老百姓这个群体,“同情心”、“恻隐之心”其实每个人都有,只是很多时候在“考试”这样一个紧张的环境中,被大家自己所“忽视”或“压抑”住了。其实有时候思维“放开一些”,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考生纯朴的本质反而更易获得考官的认同。因为面试本身就是一个考官“了解”考生的过程,而不是“拷问”考生的一个过程。只要考生本身性格是适合从事公务员工作的,把真实想法如实告知考官,在“阅人无数”的考官面前,反而能以“真”取胜。

对于题目中的“县长引咎辞职”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应该辩证地看待。一方面“县长引咎辞职”体现目前我国许多行政官员的责任感还是很好的,出了问题不会去“推卸”责任,但另一方面,如果“县长引咎辞职”只是作为一种息事宁人的方式则非常不可取,而对于县长这一类高官来说也不公平。戴斌老师的观点是,对于任何事件的责任追究都不能搞“一刀切”,也就是不能一出问题就来个“县长引咎辞职”或“别的什么长”“引咎辞职”。必须经过深入调查后在做决定,如果确实是由于“主管领导”的“失职”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则应该采取“引咎辞职”的方式,做一个不逃避责任的官员。而如果深入调查后,事情不是由于“主管领导”的“失职”所导致的,则无论是上级领导还是我们的广大老百姓,都应该更加“包容”地看待这些问题,毕竟做一个公务员不容易,做一个领导其实更难。所以考生在答题时,要用“包容的”、“客观的”心态去看待“别人”(即相关官员)的错误,不偏不倚地看待这一问题。

至于“该事件所反映的更深层次的问题”,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认为主要是延伸到目前我国的“高官问责制”的建立。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目前学术界还是有相当的争议的。有许多的专家学者们认为,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尽管某些行政人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在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是没有责任与纰漏的,但在道德和伦理上却是难辞其咎的,而现有制度却不足以对他们施以惩戒和制裁。在治理观念日渐科学化与系统结构逐步合理化的今天,政府运行机制中官员个人和制度内涵的道德因素缺失已经成为我国进一步深化行政改革与建构政治文明的一个不可逾越的屏障。高官问责作为一种要求当事人承担责任的监督途径,则适时填补了现存的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之间的空白,为我国公共行政的运行注入了更深层的民主政治和道德伦理的内涵。

对于学术界目前对这个看法,戴斌老师认为,目前我国需要建立“高官问责制”,在这个点上,基本上毋庸置疑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和操作的层面上可能出现问题,那就是在某些时候,“高官问责制”处罚了“高层”的“过失”,却有可能“错过”了或“掩盖”了“基层”的“失误”。进而演化之,恐有成为“一种‘息事宁人’的借口”的危险。这就是关键所在。因为“高官”被“问责”并不是我们的目的,而仅仅是一个预防问题再度发生的“手段”,强调的只是“警示”作用,而不是问题发生后,作为大众或政府的“解气”(或“消气”)作用来使用的。所以戴斌老师认为,在剖析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时,尤其看待“处罚性”的社会问题时,其实不妨有更多的“理解”精神,理性而不是感性地审视一些问题,切不可一看到“犯错的主体”被“处罚”就“一概性”地表示“欢迎”。坦诚地说,戴老师常常想,其实有时候一个社会要进步,应该是“被处罚”的人越来越少,那才算是一件好事,如果“被处罚”的人越来越多,反而未必是一件好事。对于这个点,请广大考生在公务员备考过程中细细地体会。

面试真题参考答案:

(1)对于某县一辆载有50多名的中小学生的中巴掉到水沟,全部遇难的事件,我感到非常震惊和遗憾,这是一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件。对于题目中所说的“县长引咎辞职”的问题,我认为应该辩证地看待。一方面“县长引咎辞职”体现目前我国许多行政官员的责任感还是很好的,出了问题不会去“推卸”责任,但另一方面,如果“县长引咎辞职”只是作为一种息事宁人的方式,我认为则非常不可取,而对于县长这一类高官来说也不公平。对于任何事件的责任追究都不能搞“一刀切”,必须经过深入调查后在做决定,如果确实是由于“主管领导”的“失职”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则应该采取“引咎辞职”的方式,做一个不逃避责任的官员。而如果深入调查后,事情不是由于“主管领导”的“失职”所导致的,我认为我们应该更加“包容”地看待这些问题,毕竟做一个公务员不容易,做一个领导其实更难。

(2)“该事件所反映的更深层次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延伸到目前我国的“高官问责制”的建立问题。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尽管某些行政人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在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是没有责任与纰漏的,但在道德和伦理上却是难辞其咎的,而现有制度却不足以对他们施以惩戒和制裁。高官问责作为一种要求当事人承担责任的监督途径,则适时填补了现存的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之间的空白,为我国公共行政的运行注入了更深层的民主政治和道德伦理的内涵。但是戴老师认为“高官问责制”是我国行政管理制度的一种进步。但在执行和操作的层面上要特别注意,不能因为处罚了“高层”的“过失”,而“错过”了或“掩盖”了“基层”的“失误”。“高官”被“问责”并不是我们的目的,而仅仅是一个预防问题再度发生的“手段”,我们强调的只是“警示”作用,所以我认为不到“万不得已”,或确实存在“领导”的“失职”情形,一般不应该“轻易”尤其是不能“随意”对高层官员做出“道德层面”的“无过问责”。2.某地实施“禁摩”的政策,但“禁摩”后仍出现了很多交通问题,如“电动车载客”,“交通拥挤”,“城中村摩托载客仍然不止”,对此你有什么措施可以解决此类问题?

面试真题分析:这是一道热点和对策相结合的面试题。 其实这个问题目前在全国来讲,可以说是一个很热的社会话题。因为目前有不少城市已经“禁摩”,社会的评论也是褒贬不一,而今年“禁摩”在全国讨论的典型就是广州市的“禁摩”,所以这次广东省考“禁摩”问题,应该不少考生都已有所准备了。而对于广州市的“禁摩”,社会的评论同样也是褒贬不一。至于如何解决这些“禁摩”后的交通问题,如“电动车载客”,“交通拥挤”,“城中村摩托载客仍然不止”。 对这个问题的剖析戴老师建议考生可以从正反两面去思考,但是态度上一定要支持政府的立场(即支持“禁摩”),但是我们仍然要看到一个政策的实施,牵涉的是众多的利益(很可能都是合法的利益),如果要回答好这个话题,答案中的利益的协调部分会成为主要的得分点。另外对于对策的构思,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建议采用分步解决,最后综合的方法来提出对策:

(1) 关于“电动车载客”的治理措施:1.该地区的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城市管理局和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目的是加强市区“电动车载客”的管理,严厉打击“电动车载客”这一类违法违规行为。2.联合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好向市民进行宣传的工作3.执法人员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突击检查部分电动车销售网点,对部分违规商家开出勒令整改的通知。

(2) 关于“交通拥挤”的治理措施:对于这个点,戴斌老师建议还是先分析一下其中的成因。摩托车基本上是中低收入者使用,在城市道路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公共政策严重倾向于汽车,这意味着首先牺牲的是中下层弱势的权益。而禁摩以后,一部分市民出行受到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下降;同时禁摩后,汽车销售陡增;禁摩后的摩托车用户购买汽车解决个人交通的意愿会大幅上升,所以城市交通堵塞问题可能更加严重。针对这个问题,戴斌老师认为政府还是应该做好引导工作,引导市民做出合理的汽车消费,同时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完善市区内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市民多使用公交系统上下班,减少“私人汽车数量”,来缓解非常严重的“交通拥挤”的问题。同时合理调整上下班时间,解决交通拥堵压力。

(3) 关于“城中村摩托载客仍然不止”的治理措施:这里其实主要的点应该是集中在严格执法这个角度上。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管理的薄弱环节,联合辖区分局等多部门、多警种,集中优势人力进行清查,坚决实施“禁摩”工作,对任何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另外,戴斌老师建议考生在实施对策的时候,除了治理之外,还要考虑一下如何去消除问题的根源,即为什么会有“摩托载客”的“市场需求”,如何消除这种“市场需求”?这里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郊区地带出租车少,而且城中村内的街道,出租车根本没办法进去。所以在城中村、城乡接合地带,摩托车才随处可见踪影。针对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想办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所以建议开设小公交循环线路,先试点,试点成功后将向全地区推广,建立小公交网络,从而填补村与村、小区与地铁之间的交通接驳的空白。而在一些偏远路段,小公交车还可以考虑试行“扬手即停”的营运模式,满足市民“求方便”的交通需求。

面试真题参考答案:

某地实施“禁摩”的政策,但“禁摩”后仍出现了很多交通问题,如“电动车载客”,“交通拥挤”,“城中村摩托载客仍然不止”,我认为首先“禁摩”的政策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实施“禁摩”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的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对此我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此类问题:

1.该地区的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城市管理局和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目的是加强市区“电动车载客”的管理,严厉打击“电动车载客”这一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执法过程中对部分生活确实有困难的电动车司机要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原则上不处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就业职位,保障其基本生活。

2.联合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好向市民进行宣传的工作

3.执法人员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突击检查部分电动车销售网点,对部分违规商家开出勒令整改的通知。

4. 引导市民做出合理的汽车消费,同时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完善市区内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市民多使用公交系统上下班,减少“私人汽车数量”,来缓解非常严重的“交通拥挤”的问题。

5.合理调整上下班时间,解决交通拥堵压力。(备注:对这个答题点,戴斌老师建议考生还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展开)

6. 对城中村,开设小公交循环线路,先试点,试点成功后将向全地区推广,建立小公交网络,从而填补村与村、小区与地铁之间的交通接驳的空白。

7.在一些偏远路段,小公交车还可以考虑试行“扬手即停”的营运模式,满足市民“求方便”的交通需求。3.如果由你来组织当地果农去参加一个展销会,问:

(1)你重点要解决什么问题?

(2)你有什么好的措施?

(3)你会如何组织?

面试真题分析:首先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建议考生先对“展销会”与果农之间的关系,先做一定的分析。 首先对于企业来说,在常规的情形下,是将经常会有一些政府部门或者会展公司来举办一些展销会、博览会,为企业提供推销产品的舞台,而且这些企业自身也有经济实力来参加这样的推介会。但是,戴斌老师请考生留意的是,很多时候对于一辈子靠种植果树谋生的农民来说,就很少有这样的机会了,而且他们也没有经济实力去参加那些入场费极高的展会。再加上一些自然因素的存在,如产地偏僻、交通不方便等情况的影响,使得绝大多数农民都很少有推销自己农产品的机会,也就丧失了很多主动入市的机会。其实这里有几个难点:

1.部分果农可能没有经济实力去参加需要较高入场费的展销会。

对策:可以由政府先补贴或垫支,待果农将水果销售出去后再补回该部分款项。从政府的公益性角度看,此举等于是降低了果农的风险,增强并坚定了果农参加展销会的信心,同时从政府的角度看,只要操作得当,也不会有很大的风险,而且当地的水果销路好了,除了提高果农的收入外,实际上也有利于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2.由于果农很多时候文化素质较为欠缺,在展销会可能存在不知道如何推销自己产品的情况。

对策: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可以说是一个“历史问题”。我国自古以来,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就相对薄弱一些,而目前就这个问题的对策,戴斌老师建议大家不必着眼于“解决”,而应着眼于“缓解”。不应着眼于“全面提高各方面的素质”,而应该着眼于“最需要”和“最重要”的素质,从“局部”着手。即从题干来看,“组织当地果农去参加一个展销会”,只需要把与“种果树”和“展销会”相关的内容和知识教给“当地果农”就可以了。可以聘请有关的“果树种植专家”和“市场营销专家”,教授农民一些基本的种植保存水果的知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知识。其实很多时候,从实际的操作来看,大部分的重要事项都应该交由当地政府的主管部门去处理是比较稳妥的,而作为“当地果农”来说只要“稍微”地懂得一点,其实在展销会中的“自我展示”部分就基本问题不大了,但如果一些基本的东西不掌握的话,很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当地果农”的利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点,戴老师请考生们要留意了。

3. 果农大多数不大懂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在展销会可能涉及到签订合同的事项,在不懂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能会比较吃亏。

对策: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细节性的考察。那就是通常的情况下,在展销会现场就可能因为双方的“情投意合”,而可能立即涉及到签订合同的有关事项。这时候,“复杂的商场”与“淳朴的果农”之间就会自然地存在一种矛盾,作为主要利益相关体的“果农”实际上很需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员”在现场帮助处理和法律相关的事务。所以新东方戴斌老师的看法是,一般来说,果农参加展销会时最好能聘请一些熟悉这类经济业务的律师,这样会更有利于维护果农的利益。当然,这同样涉及到“费用问题”,戴老师建议可以参照前面的操作模式,可以由政府先补贴或垫支,待果农将水果销售出去后再补回该部分款项,从而降低了果农的风险,增强并坚定了果农聘请律师的信心,

4.果农的传统经营意识可能会比较重一些,很多时候可能无法理解展销会的重要性,所以在参加展销会的积极性上可能存在问题。

对策: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历史问题”。我国自古以来,“小农经济”的意识一直占据着相当多农民的内心深处,即使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许多的正面影响,但仍未能彻底改变这个现状,部分人的“小农意识”依然“根深蒂固”。毕竟“意识形态”的改变常常是滞后于“物质形态”的改变的。对此,戴斌老师建议可以采用宣传教育和典型示范相结合的方式,来改变果农的传统经营意识,使其认识到“展销会”的重要性。在这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典型示范的作用,其实很多时候,只要政府能够把“参加展销会”从而脱贫致富的典型事例做一定的宣传铺开,应该很快会收到大的成效。毕竟事实才是最让人信服的。

另外对于组织的环节,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认为其实重点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首先是当地条件的调查:主要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1. 当地主要种植什么果树,有哪些销路好,哪些销路差?

2. 当地水果主要销往哪些地区?

3. 有无当地的水果加工企业?

4. 当地水果相对其他地区的水果的特点是什么?亮点是哪些?性价比如何?

(二)宣传展销会对水果销售的重要性,通知广大果农参加展销会。对于这个点戴斌老师认为主要是宣传手段的多样性。我们可以通过村委会人员的通知,也可以通过贴公示及村内广播等多种形式把宣传和通知做到位。

(二)展销会前的准备工作,戴斌老师认为这个阶段的工作其实最重要。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个细节:

1.研究在展销会上如何展示当地水果所具有的优势的方法,包括宣传资料的制作、样品甚至是产品宣传片的制作。

2.研究当地的交通条件,要研究制定展销会上达成协议后,水果从生产地运往销售地的运输线路的确定。

3.研究运输途中的水果保鲜工作的开展,尤其是样品在运往展销会途中的保鲜工作,建议使用保鲜车。

4.水果销售协议由果农自己签订还是由当地政府代表果农签订,其实是一个很细节但又是个很重要的程序性问题,中间的法律授权程序其实需要在展销会前就应该做好。同时还要聘请好相关的律师陪同参会。

5.给参会的果农和工作人员安排好在展销会期间的用车和食宿。

(四)展销会期间的工作,其实这个阶段,戴老师认为主要是要维持好秩序,同时处理好突发事件和法律文件的签订事宜就可以了。

1.安排工作人员分散在我地区果农的各个摊位,协助果农开展宣传。

2.参会期间的用餐和用水必须保障及时供应。

3.出现突发情况时,要有相关工作人员马上到位。

4.需要现场签订协议时,要保障相关的法律人员在场并经过对合同条款协商和核实后再签订。

(四)展销会后的工作,戴斌老师认为实际上主要是做好展销会的相关总结,要注意的是一般来说都要形成书面报告,同时一定提交上级领导审阅。

面试真题参考答案:

如果由我来组织当地果农去参加一个展销会,以下是我的一些看法:

(1)对于这个问题,我想我需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如何筹集资金帮助“部分没有经济实力的果农”参加需要较高入场费的展销会。

2.由于果农很多时候文化素质较为欠缺,如何帮助果农在展销会恰当地推销自己产品的情况。

3.如何帮助果农处理在展销会可能涉及到签订合同的事项,以避免吃亏。

4.如何让果农理解展销会的重要性,提升其参加展销会的积极性。

(2)我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由政府帮助部分没有经济实力的果农先补贴或垫支展销会的入场费,待果农将水果销售出去后再补回该部分款项。

2.聘请有关的“果树种植专家”和“市场营销专家”,教授农民一些基本的种植保存水果的知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知识。

3.果农参加展销会时聘请一些熟悉这类经济业务的律师,帮助果农处理在展销会可能涉及到签订合同的事项,以维护果农的利益。至于“费用问题”,可以由政府先补贴或垫支,待果农将水果销售出去后再补回该部分款项,从而降低了果农的风险,增强并坚定了果农聘请律师的信心。

4. 采用宣传教育和典型示范相结合的方式,把“参加展销会”从而脱贫致富的典型事例做一定的宣传铺开,改变果农的传统经营意识,使其认识到“展销会”的重要性。

(3)至于参加“展销会”的组织工作,我会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 首先对当地经济条件进行调查了解:1.当地主要种植的果树类型,各个品种的销路情况,及销往的地区。2.当地的水果加工企业的情况3.当地水果相对其他地区的水果的特点、亮点及性价比情况。

(二)宣传展销会对水果销售的重要性,通知广大果农参加展销会。通过村委会人员的通知,也可以通过贴公示及村内广播等多种形式把宣传和通知做到位。

(三)展销会前的准备工作:

1.研究在展销会上如何展示当地水果所具有的优势的方法,包括宣传资料的制作、样品甚至是产品宣传片的制作。

2.研究制定展销会上达成协议后,水果从生产地运往销售地的运输线路的确定。

3.研究运输途中的水果保鲜工作的开展,建议使用保鲜车。

4.水果销售协议建议由当地政府代表果农签订,在展销会前就应该做好相关法律授权程序。同时还要聘请好相关的律师陪同参会。

5.给参会的果农和工作人员安排好在展销会期间的用车和食宿。

(四)展销会期间的工作。

1.安排工作人员分散在我地区果农的各个摊位,协助果农开展宣传。

2.参会期间的用餐和用水必须保障及时供应。

3.出现突发情况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马上到位。

4.需要现场签订协议时,要安排相关的法律人员在场并经过对合同条款协商和核实后再签订。

(五)展销会后的工作,戴斌老师认为实际上主要是做好展销会的相关总结,要注意的是一般来说都要形成书面报告,同时一定提交上级领导审阅。4.你是某商场的负责人,商场开展促销活动,引来大量群众抢购,结果导致很多人踩伤,你如何处理?

面试真题分析:首先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建议考生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还是要理性和感性相结合。 不要一开始就“毫无人情味”地开始谈“分析”或“解决对策”之类的东西,而是应该先对事件作一个“感性的表态”。即一定要对“商场开展促销活动,引来大量群众抢购,结果导致很多人踩伤”表示“感到非常震惊和遗憾”。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点,戴老师建议考生一定要在任何时候牢牢记住这一点。“同情心”、“恻隐之心”其实每个人都有,即使是在“考试”这样一个紧张的环境中,也绝对不能被“忽视”或“压抑”住了。因为戴斌老师需要再次强调个人的观点是:面试本身就是一个考官“了解”考生的过程,而不是“拷问”考生的一个过程。只要考生本身性格是适合从事公务员工作的,把真实想法如实告知考官,在“阅人无数”的考官面前,反而能以“真”取胜。

当然,“表态”过后,其实从这道应急题型的回答套路来看,还是应该先注重“轻重缓急”。 那么这道题目中,哪个部分是“重”的部分?应该是“结果导致很多人踩伤”这个部分是最重”的部分。即回答时,第一个点就应该是涉及到马上处理“被踩伤”的救治问题。在这里,可能大部分考生会立刻想到“打电话通知医院派救护车”过来。诚然,这种处理方法绝对是正确的,但仅仅如此还显得“不够”。因为从“打电话通知医院派救护车”到“医院的车赶到现场”,中间是有一个时间差的。而在这个时间差里,如果完全“什么事都不做”,其实并不合理。那么可以做哪些事情呢?一是要安排工作人员,尤其是懂得急救的工作人员,要对伤情较重的人做简单的急救处理。第二是一个细节性的操作问题,因为被“被踩伤的人”在救治过程中很有可能需要用到商场里的一些急救药物,如最基本的“止血贴”类的物品,当然也有可能商场里没有卖这类的急救药物,那就需要工作人员到其他地方去买。当然,这里可能涉及到费用问题,戴斌老师建议这个费用还是应该由商场来出,毕竟从整体上来看,这些“被踩伤的人”之所以被“被踩伤”,其实“商场”在“开展促销活动”过程的组织不善是要负上一定的责任的。

当救护人员到来之后,戴老师认为作为商场这一方来说,还有义务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救护人员开展救护工作。送到医院后,还应该协助有关部门联系伤者的家属。做好这部分工作后,实际上就到了善后处理的环节。这个环节虽然解决的时候不需要“急”,却非常重要。首先的一步,戴斌老师认为应该是商场的“自我检讨”阶段,首先从逻辑上看,事件最初的起因是“商场开展促销活动”,当然出现“大量群众抢购”,并非是商场的错,而“结果导致很多人踩伤”这个点,却部分涉及到商场的责任问题。诚然,“促销活动”期间,“大量群众”过来“抢购”是“大量群众”的一个“自愿”的行为,所以从这个点上不能去追究商场的责任问题。问题出在了商场对此次“促销活动”的组织问题上,商场是有义务提前做好“大量群众”到场的预防工作,而很多时候“预防工作”不到位或根本没做任何“预防工作”都是不合理和不正确的,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商场是需要对消费者“致歉”的。另外戴斌老师认为如何恢复外界对商场活动安全性的信心也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能因为这次“促销活动”出现了“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商场的“信心”。所以致歉完后的“解释”工作是很重要的,承诺不会再出现类似的时间,以后的的“促销活动”都将会充分做好“预防工作”。

“致歉”并“解释”后的步骤,其实就是要对事件做一个详细的调查,做好是请有关的国家部门来调查事件的原因,商场主要做配合协助的工作。因为戴斌老师认为“调查”的“目的”实际上就是为了“找出真相”,而“找出真相”实际上就是要消除消费者的“疑问”,恢复对商场的信心。所以从这个角度,“请有关的国家部门来调查事件的原因”要比“由商场自己来调查事件的原因”,其结果要更有“说服力”,同时也“更客观一些”。最后要把调查的结果向社会公示,消除外界的疑问和误解。

最后,作为某商场的负责人,解决完上述问题后,最后还要做出总结,撰写总结报告,仔细找出自己工作的不足,以避免同类事件再度发生。

面试真题参考答案:

如果我是某商场的负责人,商场开展促销活动,引来大量群众抢购,结果导致很多人踩伤,首先我“感到非常震惊和遗憾”。对于这个不幸的事件,我会按以下步骤处理:

1. (调动工作人员稳定好商场顾客的情绪,维持好商场内的秩序,防止再出现踩伤事件)并及时打电话通知医院派救护车。

2. 在“医院的车赶到现场”前,一是要安排工作人员,尤其是懂得急救的工作人员,要对伤情较重的人做简单的急救处理。第二是从商场里拿一些急救药物帮助有需要的伤者。如“止血贴”类的物品,如果商场里没有卖这类的急救药物,则派工作人员到其他地方去买,费用问应该由我们商场来出,毕竟我们在“开展促销活动”过程的组织不善是要负上一定的责任的。

3. 当救护人员到来之后,我们有义务安排工作人员协助救护人员开展救护工作。送到医院后,我们应该协助有关部门联系伤者的家属。

4. 伤者处理完后,我们是需要对消费者“致歉”并“解释”的,并承诺不会再出现类似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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