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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考试人民政府接待科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接待科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要求区人民政府接待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委、区政府重要政务及商务活动、各类大型会议的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二)女性,年龄25周岁以下(含25岁),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生或往届生均可,文秘、艺术、外语、公共关系等专业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专业可适当放宽。(四)性格开朗,举止大方、言谈得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交际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考录程序(一)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简历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二)面试。2009年11月下旬进行。(三)考察。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品行和能力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招聘人员。

四、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后3000元以上/月。一年后转正,享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待遇。

五、报名要求(一)以快递或电邮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快递至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10楼1022室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邮政编码:511510;电邮材料上传电子邮箱qczhaopin@163.com。勿访。(二)请提供以下材料(A4纸规格):1、个人简历材料;2、大一寸彩色近照和彩色生活照各一张;3、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三)报名时间:截止至2009年11月18日止,以邮寄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63-393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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