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
7.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即:1974 年 10 月 3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有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7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直机关党校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由我校对其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就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教学楼二楼一教室
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第一名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
体检由省直机关党校组织,在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以及“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921957(秦老师)、028-86923514(曾老师)
电子信箱:15613010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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