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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州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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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具体负责。2013年1月9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

1.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毕业时间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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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最低服务年限

新录用的公务员5年内不得调离所工作的乡镇和借调到上级机关。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36-2822498(甘孜州纪委派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九、本公告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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