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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绵阳市涪城区招聘教师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绵阳市涪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3日上午8时—5月10日晚上24时

笔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加强涪城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一、招聘名额及开考比例

1、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31名。招聘学校、学科及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2、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如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事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犯罪纪录。

2.学历条件

应聘职校、初高中、城市小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其它学校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所有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可报幼儿园教师;理综专业可报考“物理”、“化学”、“生物”课教师;文综专业可报考“历史”、“地理”、“政治”课教师;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可报考“计算机”课教师;报考“机械加工”、“烹饪”、“服装设计与制造”、“工艺美术”课教师,在专业对口的前提下,学历可放宽到专科)。

3.年龄条件

26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加分条件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

参加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0年5月14日前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服务单位、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考核材料送交区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股(文庙街8号501室,电话:2266697)。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区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股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名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文体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考核中资格审查由区人事局、区教文体局共同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3日上午8时—5月10日晚上24时,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对于报名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是:028-85141851;对于报名资格、条件疑惑的咨询电话是:<区教文体局>0816-2368990)。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my.scpta.gov.cn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进入首页的“网上报名”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绵阳市涪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

3.资格初审。区教文体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于5月11日结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区教文体局对通过资格初审且面试入闱的人员应下载并打印其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0年4月25日-5月12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缴费。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5月18日-20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无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2010年5月20日(9:00—17:00)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绵阳市文庙街10-5号,电话:0816-2263757)请工作人员代为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应聘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笔试后,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招聘学校和学科类别,按照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于2010年5月26日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涪城教育信息网www.fcedu.net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但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时,考试总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聘用。

面试入闱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28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同时进行。笔试后,面试入闱考生应携带《2010年绵阳市涪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2、专业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的办法进行,由区教文体局和招聘学校负责组织,专业面试控制在20分钟内。专业面试人选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考核,面向专家评委上一堂微型课(微型课就是在没有学生参与,授课者只面对评委展示的一节课。上课的具体过程和常规课堂教学一样,授课者把预设的教学过程进行全程展示,包括问题的提出、课堂活动的安排、学生合作学习、解决问题等过程都要呈现。由于没有学生,老师的这些设计都是在提出问题或安排活动后,假设学生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继续展示下一个教学环节),并根据专家考核组提问进行答辩(讲课和答辩用时控制在20分钟内)。专家考核组对专业面试人选的讲课和答辩进行量化考核评分。面试时间为2010年5月29日,面试地点及具体事项、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专业面试结束后,分招聘学校和学科专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则参考专业面试成绩取舍)。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2日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涪城教育信息网www.fcedu.net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分招聘学校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文体局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以调档审查为主。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人事局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涪城教育信息网www.fcedu.net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区纪委、区人事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区教文体局和区人事局共同协商确定。

七、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10年8月25日前到招聘学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三)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816-2240345(区监察局)

九、本简章由涪城区人事局、涪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2010年涪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

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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