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设置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兴仁县2014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表
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5月24日及以前、1979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截止2014年5月30日在兴仁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的“四项目人员”(即“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
3、兴仁县各村(农村社区)原任或现任满1届及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四项目人员”除外)。
4、兴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现驻兴仁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6、兴仁县户籍1997-2001年统招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140人
(三)报考条件
1、兴仁县户籍1997-2001年统招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2、卫生护理专业、幼儿师范类专业、水利专业可放宽至中专(中职、职高)。
3、兴仁县各村(农村社区)原任或现任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四项目人员”除外)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不限制专业,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定向招聘的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学历放宽到中专,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1日至5 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四)报名费:每人100元。
(五)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已婚报考者须统一填写《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附件四),须有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计生局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4、截止2014年5月30日在兴仁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团县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县引导办签字确认。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时间、是否同意报考等。
5、兴仁县各村(农村社区)原任或现任满1届及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四项目人员”除外)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
6、兴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县民政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兴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7、现驻兴仁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部队所在地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证明须注明军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其与报考本人的家属关系等)。
8、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填写附件2:《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表
《报名表
(六)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4年6月26日至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收据领取)。
发放地点: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准考证
加分政策及确认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列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总分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一)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二)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三)兴仁户籍的农村(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划生育“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及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的独生子女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兴仁户籍的农村(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划生育“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及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的独生子女,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的独生子女,还需提供由乡镇(街道)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并加盖公章。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统一填写附件三:《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
考试
(一)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计算
1、考生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www.sdsgwy.com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2、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仁县2014年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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