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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学生可按自考学历办理就业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起,江苏省在籍大中专学生参加高一学历层次自考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可以按自学考试的学历等级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且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同等效力,享有同等待遇。

据该省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在毕业时或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本人可以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高一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的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在籍生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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