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思路
为了解决文化事业机构编制不足的问题,仁怀市人民政府以“仁府函【2013】339号”明确了组建仁怀市艺术团有关事宜,特组建不占用编制但经费有保障的仁怀市艺术团,各种待遇与国家在编干部相近,重水平、轻文凭,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二、工作思路
1、人才招聘
仁怀市艺术团面向全国艺术类学院(校)、师范学院(校)、职业技术学院(校)、旅游学院(校)及艺术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职位:舞蹈、音乐表演、音乐制作。以上职位不限制所学专业,旨在招聘优秀艺术人才。
2、要求
舞蹈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年龄18-28周岁。
人才招聘主要通过面试(专业测试),根据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用。
2、试用上岗
凡应聘上岗者须签订合同,合同分劳动合同和实习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未毕业学生按实习合同执行。
3、待遇
劳动合同签订后按仁怀市艺术团工资待遇制度执行。劳动合同待遇:1880元/月基本工资+5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550元/月社会保险金。
实习合同期间待遇: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含20天)享受1680元/月工资;15—19天享受1280元/月工资;10—14天享受880元/月工资,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享受单位食堂餐补)。
奖励:根据仁府函【2013】339号文件规定,艺术团经营性收入的80%可用于绩效补助和人员奖励。
三、保障制度
1、仁怀市人民政府仁府函【2013】339号文件。
2、以合同保障双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3、提供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工作条件。
四、报名
1、可在有关学校(院)索取报名表报名,也可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在邮箱52358275@qq.com,并附上个人生活照。报名时间即日起,文化馆将根据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参与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
张涛:13985686564
办公室电话:0852-223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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