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黄平县户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6年 1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23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2012年11月前已在本办聘用的,须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放宽至45周岁。
2、取得准驾车型c照以上中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军证必须换为地方证),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期间末出现过本人负有事故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违章计分未超过12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3日—1月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一17:30
2、报名地点:黄平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科(www.sdsgwy.com )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及加分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的40%。本次招聘工勤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业务知识
(二)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驾驶员汽车驾驶基本操作技能,实地进行技能操作限时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的6 0%。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时,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技能测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技能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三)加分规定
1、此次招聘前已由招聘单位临时聘用的加2分;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者另加5分。
2、根据黄党办发[2012]69号文件规定的优先聘用原则,属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加2分。报考人员符合以上条件者为累计加分。
咨询电话:0855-2469554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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