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公务员 > 贵州 >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2014年接收40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2014年接收40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接收计划及专业2014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40人,原则上接收男生,女生不超过2人。接 收专业: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物理学专业、运用物理学专业、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消防工程专 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接收条件和要求1、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2014年应届毕业生,且必须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优先接收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①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的;②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③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的,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1门(含)以上不及格的,被作留级处理的,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④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其它单位已经报名的考生。2、政治条件。接 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享受待遇1、培训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博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营职警官、授予武警少校警衔。2、在住房、医疗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有意者请到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进行现场报名,完成个人资料填报工作,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2、报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沙冲南路231号(www.sdsgwy.com )。3、携带资料:报 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登记表(需教务处盖章)、学籍证明(需学校盖章证明入学时间及学校性质[是否国家“985 工程”和“211工程”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简称“三联单”,应在教务处或档案馆复印盖章)、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5张。4、咨询电话:0851-3990226。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贵州省六盘水市规划展览馆2013年招聘1... 下一篇: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4年人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