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龙里县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2011年11月 4日前参加工作),其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不受限制;
6.年龄35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0岁,教育系统职位可放宽至45岁);
7.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引进程序
(一)引进信息发布
引进人才信息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 (www.sdsgwy.com )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2013年11月20日(工作时间)。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可带齐本人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同时符合多个引进职位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个职位的引进。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参加工作文件,在职在编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工资证明、个人简历、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企业中有专业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
由龙里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对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资格条件,学历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三)政审考察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组织有关单位成立政审考察组对其进行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政审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察政审对象的引进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5.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6.有其他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情况的。
7.经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政审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咨询电话:0854—5631967
黔南州龙里县201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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