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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招聘83名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其中管理人员61名,专业技术人员22名。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5.报考岗位有学历、年龄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9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13年10月9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9.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3年10月9日户籍在贵阳市辖区内已办理退役手续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时间限制到2013年9月30日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年限未满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3年10月9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6.截止2013年10月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7:00期间登录“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jyzk.gov.cn/) (http://www.sdsgwy.com)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观山湖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网上报名协议,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17:00。

2.截止10月11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10月12日17: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修改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申请同意后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并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10月14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区人民政府4楼405室,北京西路8号原金阳管委会)。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jyzk.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

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1.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则取消下一科目考试资格。

2.《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及受理查分相关事宜将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岗位分类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即考生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A类岗位依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其中:A类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

考生未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观山湖区招考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二)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851-7998297(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及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贵阳市观山湖区2013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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