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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2013年招聘6名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招考职位及人数

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截止2013年10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

5.受最低服务年限或合同限制不能解除与现单位聘用关系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毕节市公安局”网站上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毕节市公安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桂花市场对面) (http://www.sdsgwy.com)。

报名联系电话:0857-8295030。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5)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结合考生所学专业,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毕节市纪委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笔试科目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毕节市公安局六楼政治部领取。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毕节市公安局”网站上发布。

未参加笔试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考试科目成绩不是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平均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7-8295030(毕节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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