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此次共计划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50名(男42名,女8名)。
(二)招聘岗位。
城管执法协管员。
招聘条件
(一)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的公民,具有普定县户籍(限2013年8月1日前迁入普定县范围内)。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
(五)报考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六)文化要求: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身高要求:女生身高156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0cm及以上。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练习“法轮功”以及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有关工作及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6日8:30至2013年9月15日17:00(双休日暂停报名)。
2、报名地点:普定县住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www.sdsgwy.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白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
(2)报名时有如下情况的一并提供: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技能等级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已婚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4、报名资格审查由普定县住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报名时须本人填写《普定县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报名信息表
5、报考人员经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三)加分条件: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的加5分,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文化的加2分,具有全日制大专文化的加3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的加10分,具有计算机中级及以上证书加2分。涉及上述加分条件的,报名时必须带原件验证,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如同时符合以上几项加分条件的,除文化程度取最高一项加分外,其余项目可累计加分。报名截止后提交的不予加分。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6日上午8:30开始,至全部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地点定于县体育场。
2、体能测评要求:体能测评项目为800米跑步,占总分40%,男生跑步用时4分30秒基础成绩为60分,女生跑步用时5分30秒基础成绩为60分,每提升1秒加0.2分,所得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乘以40%计入总分。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3、体能测评成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后,将全部考生体能测评成绩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普定县综合执法大队院落内公布。
(五)面试
考生体能测评成绩(含加分)公布后,以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依次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60%,所得成绩乘以60%计入总分。如遇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时,可视具体情况降低比例。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普定县综合执法大队院落内公布。
(六)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式
体能ⅹ40%+面试ⅹ60%+符合加分条件=总成绩。
面试结束,将全部考生总成绩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普定县综合执法大队院落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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