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及职位兴义市2013年市直、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59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76名;兴义市人民医院65名;乡镇事业站所70名;兴义市教育局380名(高级职业中学教师50名、高中教师50名、初中教师80名、小学教师100名、幼儿教师100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报考兴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矿督查员办公室职位、兴义市公安局警犬训导员职位的学历放宽至中专;报考兴义市殡葬管理局火化工职位的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2、在兴义市基层服务期满取得服务证(未就业)或仍在岗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3、报考兴义市教育局职位的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职位;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职位;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上学科(专业)标注为“其他”的,依据考生毕业证书所示专业对应报考。4、报考兴义市人民医院、兴义市公安局警犬训导员职位的应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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