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州锦屏县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 2、黔东南州外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服务期(截止2013年5月2日)需满1年及以上。 4、定向招考聘用2013年2月19日以前担任本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且截止报名时仍在职的基层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4、村干部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2010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8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pzf.gov.cn)。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5月2日9:00至5月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sdsgwy.com(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锦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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