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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关于2002年下半年毕业申报的说明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一、2002年下半年毕业生办理时间:11月28日—30日

二、上缴材料

1、《准考证》

毕业生须交验借记卡式《准考证》原件并上缴复印件。若合格证书上有其他号码《准考证》,须上交原件。2000年以来未换过新证者上缴同底片2寸彩色证件照2张,并填写《考生登记表》,制作临时《准考证》;

2、《课程合格证书》(包括《免考证书》或《免考申请表》和转考材料);

3、有特殊要求的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印自同一底片),具体要求见附(一),建议考生到天胜照相馆去拍,在办理毕业申报期间也可到市自考办来拍(市区考生),各县(市)、区考生请当地考办安排。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科毕业生和2000年前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还须上交原专科(或本科)毕业文凭正本和复印件、原专科或(本科)所有考试成绩复印件(复印后,注明“此件复自某某同志档案”,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护理专业毕业生须上交原卫校毕业文凭正本和复印件;

6、凭英语等级考试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办理过免考手续的毕业生,须上交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三、《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补充说明

填表前务须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其中档案代码见第14条说明;是否在职和是否需要农转非必须如实填写,这两条信息将涉及毕业生的就业和农转非,漏填或错填责任自负;学习简历勿误将工作简历填入;自我鉴定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单位鉴定也包括上述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四、《毕业生登记表》逾期上交,延至下届毕业;

五、领取毕业文凭时间:2003年2月27日—27日(具体办理毕业时通知)(凭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领取毕业文凭。若系代领,则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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