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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南州2012年州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贵州黔西南州2012年州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2012年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计划招聘18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一《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12年毕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至199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聘)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10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时间:201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8:00。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www.sdsgwy.com/点击“网上报名”再选择“黔西南州入口”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全州报名人数及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州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截止2012年11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又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 20日9:00至11月24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缴纳100元考务费、打印报名表备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招聘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2年11月 26日。州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12月17日9:00至21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总分中给予加分照顾(加分在折算后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至2012年12月31日在我州服务期满、并在服务单位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加2分;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加5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工作由州招聘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

加分审查时间:2012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工作时间)

地点:黔西南州人社局体育公园办公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六楼)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面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须提供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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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笔试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

上午:0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州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工作由州招聘办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规定,面试方案将在面试前向社会进行公布。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州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州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考(聘)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10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8、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档案等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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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州招聘办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http://www.sdsgwy.com/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

咨询电话:0859—3221609(业务咨询)

0859—3229260(报名缴费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0859—3241595

附件:1、《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2、《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3、《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

4、《资格审查人员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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