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州从江县201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其他人员(中专学历报考者仅限于2011年12月31日前系本县户籍或生源);
2、本州外2012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工作分配。
2、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9月4日以后出生)和45周岁(1967年9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后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1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4日—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④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四项目”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⑤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⑥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
(三)考试方式方法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四)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考生的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2年9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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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
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22日上午 9:00 — 11:30。
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除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本《实施方案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 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http://www.sdsgwy.com/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 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比例计算
1、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占100%。即:总成绩=面试×10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贵州黔东南州从江县2012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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