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望谟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202名人员
招聘计划、职位及方式
1、招聘计划202名。
2、招聘职位:各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望谟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取消,核减或取消的职位计划数在考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3、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各类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在望谟县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为望谟经济发展奉献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从事建筑规划设计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7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24日。
(二)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附件二《望谟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四)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在考试成绩中加分的办法适当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报考给予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规定)。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属于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独生子女证
考生须填写统一的《望谟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
考试形式、内容。
考试形式: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统一考试科目。
1、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
上午:08:30—11:00《公共基础知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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