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龙县2011年招聘89名中小学及幼儿教师
招聘范围、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范围
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3、具有与报考职位代码、学科(专业)相对应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6、18周岁以上(1993年9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在本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被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均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9日至10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龙县新安镇大同路20号)。
3、资格审查
考生按要求填写《安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表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证明(即有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3)已婚人员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4)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县级主管部门公章)。
考生按照《招聘简章
4、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由招聘办研究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计划在开考前面向社会公示。
5、《准考证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考本学科专业知识;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考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3(如某个职位达不到1:3的则按1:2进行面试)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简章另行制定,总分100分。
在笔试、面试中,报考人员都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入场考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日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网站http://www.alrlj.gov.cn。
咨询电话:安龙县教育局办公室(0859—5210131)
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859—5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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