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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省威宁自治县考聘小学教师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贵州省威宁自治县公开考聘小学教师公告

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考试科目:按所报学科分别考试;

2、考试时间:2010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2010年12月10日上午在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一、公开考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 开考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及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考聘结果、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聘名额为:小学教师360名[[[[其中小学英语80名、小学社会80名(科学教育20名、语文15名、思想政治教育20名、历史25名)、小学科学110名(生物20名、化学20名、物理20名、经济10名、数学10名、地理30名)、小学音乐30名、小学美术30名、小学体育30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详见《威宁县公开考聘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考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考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考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考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届和往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师、学前教育和特师专业除外(2011届毕业生上岗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审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户籍不限;

2、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社会、科学学科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报考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7日;

(二)报名地点:威宁县教育局会议室;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11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2)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考务费100元。

2、报名者经报名审核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五、加分待遇

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六、考聘比例

考聘按1:3的比例进行,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按实际报考人数调整比例择优聘用。

七、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考试科目:按所报学科分别考试;

2、考试时间:2010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2010年12月10日上午在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八、考核

经笔试上线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患有较严重遗传、传染性疾病人员或不能坚持考聘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人员的;

7、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的。

九、聘用

1、 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并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依次选岗,分数并列时抽签选岗,职位末尾分数并列时重新考试,不超编进人。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按职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增员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准调离原聘用单位。

2、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工资,新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聘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 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 考试聘用资格。

附:《威宁自治县公开考聘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威宁自治县201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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