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贵州省正安县2010年公开招考宣传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7日—9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共青团正安县委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正安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⑶有效《居民身份证
⑷考试考务费150元。
⑸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即开考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退还其考试考务费)。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考试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为充实我县宣传系统队伍力量,促进我县宣传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县编委2010年增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宣传系统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宣传系统工作人员5名(其中文秘人员4名,计算机维护员1名)。具体职位设置见附件。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㈠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服务的“西部计划自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宣传思想工作。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9月2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非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人员。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7日—9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共青团正安县委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正安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⑶有效《居民身份证
⑷考试考务费150元。
⑸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即开考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退还其考试考务费)。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考试成绩均按“0”分计算。
㈡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
㈢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报考文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报考计算机维护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计算机操作测试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⑴笔试时间:2010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
⑵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遇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机操作测试
报考计算机维护员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后须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测试内容为网络管理维护、网站(页)设计制作及维护等。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若遇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㈣体检
体检按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㈤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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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非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的人员;
6.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㈥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正安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㈦聘用
1.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按报考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等额聘用。
2.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后,三年内不能调动。
3.招聘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本简章由正安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2-6421316
监督电话:0852-6423996
附件:正安县2010年宣传系统招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正安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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