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贵州省威宁县2010年公开考聘高中教师公告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6日至5月8日。
(二笔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上午(语文科考试9:00-11:30,其他学科考试9:00-11:00))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
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县高中教育水平,经2010年4月12日第四次县长办公会议、4月21日县委常委会议、4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研究批准,决定考聘部分高中教师,充实我县高中部教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考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公开招考结果并进行公示、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公开考聘的职位
全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高中各科教师110名。其中:威宁民族中学26名;威宁第二中学20名;威宁第三中学8名;威宁第四中学28名;威宁职业技术中学12名;毕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5名;威宁县小海中学3名;威宁县黑石中学5名;威宁县中水中学3名。各学校具体学科职位如下表:
职位表
三、考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口齿清楚,能坚持考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考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并获国家统一颁发毕业证书的应(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报考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6日至5月8日。
(二)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报名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
(3)往届生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2、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
3、报名考试者经报名审核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4、发放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0年5月13日到贵州师范大学领取。
六、考试科目和时间
1、考试分笔试、试讲两个步骤,按报考学科确定考试范围,高中知识占70%,大学知识占30%,笔试总分100分,折合占总分的50%,试讲100分,折合占总分的50%。
2、笔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上午(语文科考试9:00-11:30,其他学科考试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聘比例
考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按1:3,达不到1:3时,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考聘比例。
八、体检
体检按1:1的比例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有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同一职位总成绩(笔试和试讲)末位并列时,以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患有较严重遗传、传染性疾病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7、不服从统一分配的。
8、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人员。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和选岗
1、对拟聘用的考生,根据所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2、总分出现并列时,试讲分数高的优先选岗。
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审查合格后,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编委办及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财政全额拨款支付。
十二、加分待遇
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十三、其它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2、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因违纪违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取消录用资格。
特此公告
威宁县2010年公开考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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