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2013招聘230名工作人员
单位名称: 西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
需求专业及人数: 经济学1人
经济学专业
法 学46人
法学、马克思理论学、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专业
教育学3人
教育学专业
文 学43人
汉语言文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
主持艺术等专业43人
历史学
历史学、民族学专业2人
理 学20人
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心理学专业
工 学33人
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医 学23人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中医学、护理专业
管理学24人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档案专业
公安专科35人
侦查、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专业
招聘要求: 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安专业为大专以上,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学、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国(境)外学习毕业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3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符合《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3、身体素质: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年龄条件:接收的大专生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藏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其他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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