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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2012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国家标准委2012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国家标准委2012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现就面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和形式本次考试包括英语笔试和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英语笔试为闭卷考试。

英语笔试和英语口语测试的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作参考。

二、考试地点和时间地点: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赛福特大厦(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电话总机:59068899)。

英语笔试时间: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15:30。

面 试 时 间: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全天。上午开始时间为9:00,下午开始时间为13:30。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抵达考场,进行资格复审。考试开始前10分钟未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试完毕后请自动离开考试现场。

3、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1)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英语等级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

(3)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应提供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曾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现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所在院校的报名推荐表原件。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

4、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与考察

我委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于2012年2月13日前电话确认参加考试,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委人事处邮箱。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委人事处邮箱:tiankc@sac.gov.cn;

确认及咨询电话:010-82262967/82261650。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交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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