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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范文阅读(四)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一、致癌门

2010年7月14日,国际影星成龙代言的“霸王”品牌旗下的中草药洗发露、首乌黑亮洗发露以及追风中草药洗发水,经香港公证所化验后,均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的二恶烷。霸王公司首席执行官万玉华回应称,该物质是在原料上出现,但全行业大部份洗头水均有,强调含量少对人体无害。该媒体的报道并没有指出霸王洗发水究竟含有多少分量的二恶烷。

一方面,官方结论不够严谨。产品质量安全都是相对,而非绝对。食品、化妆品不可能达到绝对安全。承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对产品的实用性和合法性的全盘否定。霸王洗发水事件,抛开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至少有两点事实不容置疑:其一,产品中含有二噁烷;其二,二噁烷是有害物质。二噁烷既然已经存在,就说明它或多或少的对人体有伤害,只是这种伤害是缓慢的,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的,是必须在积累到一定程上才能反映出来。“霸王洗发水中含有致癌成份”,触动了百姓的健康神经而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官方给出的“二噁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这一结论显然违背客观规律,至少不够严谨。

另一方面,国家标准又缺失。我国现行化妆品管理对化妆品原料副产物二恶烷未作规定。国家标准缺失,加上国家化妆品监督检验中心也不能判定二恶烷含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因此,目前任何检验结论注定都有争议和质疑。据说,二恶烷的“限量标准”有国际惯例,但公众对某些国际惯例早就存在质疑。

由于二恶烷含量国家标准缺失,公众对商品普遍存在不安全感,霸王“致癌门”短期内恐怕很难关上。“致癌门”里面不仅有二恶烷,还涉嫌虚假宣传。因此,霸王“致癌门”其实是一道“检验门”,不仅检验了企业,而且检验了公众人物和政府监管。

首先,“致癌门”检验出了企业责任心。洗发水企业可以在技术上将二恶烷这种有害物质避免带入到化妆品里面去。洗发水企业之所以不做这项工作,一是意识问题,二是成本问题。采购替代原料价格高4到5倍。只追求利润的企业,必然缺少社会责任心。

其次,“致癌门”检验了政府监管。霸王国际称,产品均遵守中国现行法律及生产标准法规的严格要求,并通过所有相关质量控制检验。但是,中国没有二恶烷的相关标准。市面上的洗发水、洗手液、沐浴露也或多或少含有二恶烷。公众却不知情,充分说明监管失职。

最后,“致癌门”检验了公众人物的诚信。成龙在霸王洗发水广告中称,“后来我也经过证实他们确实是中药的,而且没有那种化学成分。”但事实证明霸王洗发水有化学成分。

二、南京“龙虾门”

(1)2010年7月20日到8月24日下午,南京鼓楼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陆续收治了“疑似食用龙虾致病”的患者19人,其中15名患者分布在8个家庭在家加工并食用,另有4人分别在2个饭店食用。19人都出现全身肌肉酸痛症状,并伴有肌酸激酶、肛肌蛋白明显增高,临床诊断为“横纹肌溶解症”。事发后,南京市采取紧急措施,经补液保肝、抗感染等治疗措施,目前已有13人治愈,6人住院治疗,病情稳定。

由于这种病有可能导致患者肾衰弱,因此,“龙虾病”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据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黄义龙介绍,有近800万人口的南京每天有10万人吃龙虾,每天吃掉的龙虾在80万吨到100万吨。南京龙虾的主要来源是江西、湖南、湖北和安徽。南京市组织卫生、疾控、临床、卫生监督等专家进行了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原因同过量运动、醉酒、药物影响、代谢异常、遗传缺陷等有关,也就是说,到目前还没有查明食用龙虾与产生“横纹肌溶解症”的具体关联因素,龙虾在贩卖中是否同草酸和洗虾粉污染有关也不得而知。

(2)8月23日上午10点,白下区卫生监督所带队对涉及到的饭店进行了检查。据介绍,这家饭店开了10年了,从各项卫生证明来看,都符合规范。检查中,只是在后场冰柜中,发现有生、熟混放的不规范行为,已要求当场整改。而龙虾的来源则是惠民桥一家门面房。监督所会同疾控部门,现场对这批龙虾进行了抽样,并带回检测。

南京市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市卫生监督部门以及区疾控中心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线索比较多,但是致病的真正源头也不是十分明确。比如很多市民怀疑是龙虾的“洗虾粉”导致的中毒,但是医生认为“洗虾粉”的成分是草酸,而草酸是无法导致产生这种疾病的。关于病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有关人士告诉有关报社的记者,必要的时候,会请相关的其他部门一同来“会诊”,争取早日能揭开真相。

(3)去年的同类案例:2009年5月20日,上海市食药监管局表示,初步调查显示,部分水产摊主用“洗虾粉”清洗浸泡小龙虾的做法,违反了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定。对此,上海市全面禁止使用“洗虾粉”,并于即日起对相关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早在2009年,有关部门在本市发现一些水产市场摊主使用“洗虾粉”浸泡小龙虾,用于去除小龙虾污垢、美化小龙虾外观等。经调查,这些“洗虾粉”外包装上没有标明品名、厂名、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标识,违反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为保证食品安全,食药监管部门决定叫停“洗虾粉”。上海市将对各水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小龙虾经营餐馆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上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洗虾粉”,一律予以责令停止经营和使用,并监督销毁。与此同时,食药监管部门还将对“洗虾粉”来源开展追踪溯源;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

【核心观点】

(1)在南京“龙虾门”问题上,监管部门是否监管到位,值得拷问。如果总是媒体推一推,部门才动一动,人们就有理由怀疑这里面是不是有着“龙虾经济”的因素,毕竟,在多个地方,龙虾扛起了当地的消费经济,甚至带动了一个地方的发展。在这样的情势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如果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行政态度,不及时做科学释疑,在很大程度上会加重消费恐慌心理,对地方经济、龙虾产业反而会造成严重打击。

(2)在“龙虾门”事件中,地方政府部门应该加快反应速度,第一时间对公众进行释疑。回想起之前的“网络发言人”制度,或许,对“龙虾门”,地方政府也应该有一个专门的“网络发言人”了。我们国家目前有很多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事件,通过“大篇幅宣传”,很多事实有可能脱离原来真实的样貌。我们认为,当面对各种猜疑时,地方政府应该“主动”应对,在误解未大规模散布之前,做好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方为上策。

(3)早在2009年上海“龙虾门”事件发生后,有关“洗虾粉”对人体生命健康的危害便已被专家学者们鉴定证实。当时,上海市食药监局果断发布紧急通知,全城禁用“洗虾粉”。在其示范作用下,一大批南方城市的相关监管部门积极跟进,排查摸底,更通过多种渠道提醒消费者“洗虾粉”的危害。可是,刚刚过去一年时间,这样的“雷霆之举”似乎已不见踪影,许多城市监管部门就懈怠了。这到底是百姓们懵懂无知,给害人的“洗虾粉”打开了入侵之门,还是监管部门不长记性,天真地以为“执法一下子,就能保平安一辈子”?

(4)公众的健康常识很重要,但是,规避食品安全卫生的风险,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消费者的“火眼金睛”上,“买着放心、吃着安心”的责任,终要“落槌”在监管部门身上,最关键在于常态执法,而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把中毒事件、游离的舆论当成一把火,碰巧烧得旺一点,就挤牙膏似的烧出一点“作为”;如果碰巧“撂倒”事情不多,舆论也很平静,就摆摆手扬长而去。或许,食品卫生上的事情,并不是“敌人”过于强大,只能怨监管的力量过于稀松。

三、一毛钱处方

武汉市民王争艳从医25年,平均单张处方不超过80元,直到退休前还常开两毛钱的处方。2009年年9月25日,经过36000多名市民无记名投票,她从20000多名医生中脱颖而出,当选“武汉市人民满意的好医生”。 她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被群众爱称为“小处方医生”。

2010年6月,江苏常州一位市民在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为孩子看拉肚子时,一位叫徐莉的医生只开了5片一毛钱的药,孩子的病就痊愈了。这个一毛钱处方被誉为“世界上最便宜的处方。”

小处方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既映射出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到位,也映射出医者的赤诚之心,此乃是医德和良知的体现。在医院走上“产业化”的道路后,不少医院为了能“创收”, 采用“以药养医”的制度,把医生是否多开药多开检查作为医生合格的考核。而常州第七医院提倡“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对医生的业绩考核注重的是工作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考评,而对医生用药不作考核。

医疗问题是公认的重大民生问题。我国的卫生体制、机制还不完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优质资源过度向大医院集中,城市大中型医院集中了大量高新医疗设备和优秀医护人才,而基层卫生资源严重不足,这是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一,通过医疗保障建设“减负”。在农村要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参合人数稳定在高位;提高筹资标准,提高补偿比例,力争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在城镇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加快覆盖就业人口以及老人、残疾人和儿童;改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简化报销手续,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

第二,通过基本药物制度“减负”。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治病优先需要的基本药物进行统筹管理,从制度上保证其价格的稳定性和可及性。在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价格零差率销售,通过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使群众用上安全、放心和价廉的药品。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经发布,确立了307种基本药物;通过试点使得许多地方基本药物价格降低了25%—50%,且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第三,通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减负”。公立医院作为我国医疗服务机构的主体,承担着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公益性方向。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形成规范合理的政府投入机制,确保公立医院真正姓“公”。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切断医院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链条,改变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减少“大处方”和过度检查,进一步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加政府补贴、增设药事服务费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第四,四是通过强化规范监管“减负”。要对非国家基本药物加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尽快建成高效率、低成本、符合国情特点的药品流通供应保障体系。加强产供销各环节的监管,杜绝旧药“高价复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对公立医院财物收支、业务开展、资源布局的规范,开展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评估,吸收患者和群众参加对公立医院管理的监督,使得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落到实处。

总之,要想真正搬掉“看病贵”这块大山,新医改不仅要大力推动“医药分家”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同时也须加大对廉价药的扶持力度,给予医院适当的补贴,让医院爱采购廉价药,让医生爱开廉价药。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群众“看得起”病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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