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条件
(一)年龄18至40周岁(1996年4月1日至1974年4月1日期间出生);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阿拉伯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次学历者须在本专业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留学生学历须是国家认可的同等学历);
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1日。
招聘计划
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阿拉伯语教师3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宁夏民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办公室或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办公室。
联 系 人:马静 周 波
联系电话:0951—5044546;0953—8026929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须在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休息日除外)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初审。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一览表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考名额之比)为3:1。因阿拉伯语、经学专业性强、生源少,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
1.笔试内容:阿拉伯语专业知识和汉语文化知识,阿拉伯语专业知识占70%,汉语文化知识占30%,总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在银川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由宁夏民委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加分:
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回族考生加5分。同一报考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4.报考者于考试结束5日后登录宁夏民族宗教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结束后,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因阿拉伯语和经学专业性强、生源少,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宁夏民委(宗教局)通知的时间,持本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证件(原件)到宁夏民委(宗教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查审核。经复核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
(一)面试方式:提问和试讲。
(二)面试分值:总分为100分,提问和试讲各50分。
(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于面试前3天通知考生。
(四)面试组织:由自治区民委组织实施。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聘用及待遇
(一)考察结束后,由自治区民委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二)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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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宁夏民委(宗教局)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民委办公室:0951—5044546
宁夏同心阿语学校:0953—8026929
举报电话:
自治区民委纪检监察室0951—60383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51—509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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