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和范围
(一)招聘职位:绥宁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分析岗位5个。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应届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
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需具有环保类专业、分析化学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招聘办法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2014年9月21日(星期一),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绥宁县环保局办公室(长铺镇林海路1号原检察院内),电话:0739—7611158。
4、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绥宁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环境监测站监测分析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
(4)具有环保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10人,包括免试人员和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招聘工作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39)761115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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