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辅导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与基本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学生工作辅导员 6名。
(二)基本要求
应聘者应为中共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湖南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7日—2014年8月18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图书馆619室(长沙市万家丽北路304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按比例减少岗位数。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凡参加报名的人员请随时关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考试时间、地点及方案等信息将在网站公布)。
3.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项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闭卷),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职业素养等。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成绩要求
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具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2年以上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若仍存在排名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为准)。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与学院在职人员同等标准,聘期内学院为应聘人员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聘期内,聘用人员可参加学院与省人社厅组织的辅导员公开招聘,如被录用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
咨询电话:0731—84396565(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396502(学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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