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条件和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条件,以2014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水利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3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招聘单位的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其他岗位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应聘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应聘其他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测评教学能力,采取试讲和才艺考核的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在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联系电话:0731─85486306(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483813(监察室)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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